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062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3.8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0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43,09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9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1-0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元。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公司自2021 年1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本公司对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本公司依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剩余租赁期超过12 个月的,本公司依据2021 年1月1 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以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并根据预付租金做必要调整;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的,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负债进行折现,利率为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