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各税率速算扣除数详见文章。
速算扣除数是个人所得税中用来修正个税计算中不同档次税率造成的差额的数值。
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税特点,是把全部应税金额分成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分别按相应的税率计征,税额计算比较复杂。
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下图),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年度汇算办理入口/时间/方式/流程,查看退税/补税条件指南,进入个税计算器。
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提前做好准备。
满足以下相关条件可以办理退税: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等。
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速
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退税可通过个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享受税前扣除的请见正文。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方式可分为三种方式,自行办理、单位办理、委托别人办理。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税款计算公式请见正文。
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2024年2月21日开通,预约时间为2月21日后每日6:00-22:00
当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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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各税率速算扣除数详见文章。
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税特点,是把全部应税金额分成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分别按相应的税率计征,税额计算比较复杂。
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下图),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乎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